“小心,别让宝马撞了!”这句新流行的无厘头问候语,起源于眼下媒体正紧追不舍的哈尔滨“宝马车撞人案”。
尽管这一从2003年一直延续到2004年的案件尚未有最终权威定论,但它已经衍生出了不少有意思的副产品——
比如诗歌。在时评如潮的时代,诗歌是稀有的产品。但这件事显然激发了许多民间诗人的激情:“你是不是如同我的母亲——致宝马事件里的农妇……”
比如网站点击率。《沈阳今报》报道说,1月4日,该报关于哈市“宝马撞人案”可能重新调查消息见报后,从上午11时至晚上8时,新浪网的网友跟帖量就突破了1万条,据说是创下了该网站当日单条新闻网友跟帖量之最。人们说得最多的,还是“肇事者背后”如何如何、有着什么“身份”背景,等等。
显然,许多人陷入了预先设定的思维模式。事实的不透明是导致人们如此联想的直接原因。对于该事件报道,外地媒体多于本地媒体,评说多于事实调查。《沈阳今报》披露,报道后的第二天,哈尔滨市部分媒体接到有关部门的“压稿通知”,并要求审判经过“要以法院通稿为准”,以至于庭审第二天,一家报纸4名记者仅发了100字的审判消息。被谣传与撞人者有牵连的当地一位政要也因此愤而声讨信息的不透明,这位政要表示,“宝马车撞人”的事情要迅速查明白,查明白之后要马上向公众公布,认为“这是澄清谣言的最好的方法”。
除了信息的不透明、信息公布的不及时,还可以分析一下为什么会因此衍生出种种联想来。《南方都市报》一篇题为“宝马撞人案与身份敏感症”的文章认为,要解除这种“敏感症”,有必要建立相关工作的透明化机制,有必要树立起政府与法律出于正义而产生的权威性。笔者以为,这才是化解“身份”意识的根本途径。尽管,在“宝马撞人案”上,我们不能随意评说当地执法部门的是与非。然而,要消除诸如“夫妻黄碟案”、“处女嫖娼案”、“孙志刚案”一类案件的曲折审理过程给社会造成的伤害,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南方周末》评论说,“现实生活中,法官的确有枉法的可能,不过,法庭外的民意若任由恣肆,也可能泛滥成灾,最终演变为‘多数人的暴政',甚至生出极强的破坏力。一次次对判决的质疑浪潮,无疑也在减损着司法机构的公信力。”评论建议从制度入手解决这个问题,比如陪审员制度——让民众的代表亲身参与审判,分享法官的司法权。 当年,孙志刚案的最有价值的副产品是促成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诞生。 “ 宝马车撞人 ” 案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我们未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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